知識產權保護的是是智力成果、無形財產是人們對自己所創造的智力活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處分的權利。那么知識產權侵權怎么處理?哪些行為算侵權?

一、哪些行為算知識產權侵權?
商標侵權行為:
1、假冒商品:發布、銷售非商品來源國的注冊商標權利人或其被許可人生產的商品;
2、其他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: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其他用戶的混淆或誤認;
著作權侵權行為:
1、盜版侵權行為:發布、銷售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其作品、包含但不限于圖書、電子書、軟件、音像制品等;
2、其他不當使用他人著作權行為: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不當使用他人著作權;
專利侵權行為:
是指用戶出售的商品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不當侵犯他人權利,包含外觀設計專利、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。
是指用戶出售的商品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不當侵犯他人權利,包含外觀設計專利、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。

二、知識產權侵權怎么處理?
我國知識產權立法中對賠償損失數額計算有明確規定,以商標法、專利法、著作權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為例。
1、商標法第63條規定賠償數額依次適用權利人侵權所受實際損失、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利益、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,以上均不能確定的,依據侵權行為的情節500萬以下賠償;
2、專利法第65條規定依次適用權利人侵權所受實際損失,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利益,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,以上均不能確定的,依據專利權的類型、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在1萬到100萬之間確定賠償數額;
3、著作權法第49條規定依次適用權利人侵權所受實際損失,侵權人違法所得來確定,以上均不能確定的,依據侵權行為的情節按50萬以下確定賠償;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7條規定依次適用權利人侵權所受實際損失,侵權人侵權所獲得利益來確定,以上難以確定的,依據侵權行為情節按500萬以下賠償。
以上規定基本內容是一致的。
一是基本遵循了侵權責任的填補損失規則,以權利人實際損失獲得填補為原則;
二是確立了幾種其他認定權利人受損的方式:
1、侵權人獲利計算方法,在權利人損失無法計算時,以侵權人在侵權中的獲利作為侵權人的損失;
2、許可費倍數計算方法,在商標侵權和專利侵權案件中,以權利人許可他人使用的費用作為侵權損失的計算標準;
3、法院依據法定賠償酌定計算。